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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马网红振兴路:从贺娇龙之逝看基层治理的流量革新与法治边界

2026-1-20 10:05| 查看: 12487| 评论: 0|来自: 乡村振兴科技网

       2026年1月14日深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因工作中意外坠马抢救无效离世,将生命永远定格在47岁。那个身披红斗篷、在昭苏雪原飒爽策马的"网红干部",最终倒在了她深耕多年的助农一线。噩耗传来,无数网友在她的短视频账号下留言悼念,既为这位实干家的离去悲痛,也引发了关于乡村振兴与自媒体融合、公职人员直播带货合法性与边界的深度讨论。贺娇龙用生命践行的"流量为民"之路,为新时代基层治理提供了生动样本,也让相关法治命题的探讨更具现实意义。

       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产业振兴,而产业振兴的关键在于打通产销壁垒。在数字经济浪潮下,自媒体成为连接乡村与市场的重要桥梁。2020年,时任昭苏县副县长的贺娇龙面临疫情导致的农产品滞销、旅游业遇冷困境,注册抖音账号"贺县长说昭苏",以"县领导+主播+产品"的模式开启直播助农之路。当年11月,她身披红斗篷雪地策马的短视频爆火全网,单条播放量超6亿次,全网累计曝光达100亿次,不仅让昭苏天马声名远播,更让当地黑菜籽油、蜂蜜、葡萄干等农特产品走进全国消费者视野。这种"内容引流+产品变现"的模式,正是乡村振兴与自媒体融合的成功实践。
       贺娇龙的探索证明,自媒体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质生产力。截至2022年底,她带领团队累计开展公益助农直播448场,推荐本土农特产品212款,销售额近2亿元,直接带动2830人就业,间接让1万余户农牧民增收致富。调任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后,她进一步推动400余家涉农企业完成电商改革,打造"品味新疆"区域公用品牌,建立8个线上旗舰店和8个线下直播基地,让标准化、品牌化成为新疆农产品的"新名片"。这种融合不是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通过自媒体的传播优势,将乡村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破解了传统农业"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困境。正如宁夏94年村支书张玮通过短视频宣传家乡,河南农科硕士宋丹阳以"桃博士"身份分享农技知识,自媒体正在成为乡村振兴的"数字翅膀"。

       公职人员能否参与直播带货、能否成为"网红",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法律层面的界定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明确答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从事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这意味着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服务公众的前提下,参与直播带货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关键在于是否坚守"为公不为私"的底线。
       贺娇龙的实践为公职人员直播带货树立了合规典范。她始终坚守"流量是服务于老百姓的"初心,个人从未收取任何报酬,所有直播打赏和平台奖励都通过"贺县长说昭苏"公益站,全部投入公益事业。在产品选择上,她坚持亲自试吃试用,确保推荐的每一款农产品都货真价实,严格遵守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中"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营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规定。这种"公益属性+专业背书+规范操作"的模式,既发挥了公职人员的公信力优势,又规避了法律风险,证明公职人员完全可以成为合规合法的"公益网红"。
       事实上,法律不仅不禁止公职人员的合规直播行为,反而鼓励这种创新的政务服务模式。《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强调直播营销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贺娇龙通过短视频宣传新疆的壮美风光和特色产品,既助力了经济发展,又增进了民族情感,完全符合这一要求。她曾说:"群众在哪儿我们就在哪儿,群众在互联网上,我们必须用好这个平台"。这种主动适应数字时代发展、积极回应群众需求的做法,正是现代政务服务的题中之义,也得到了政策层面的认可与支持。
       当然,公职人员直播带货的法治边界不容模糊,必须坚守几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一,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企业或个人的财物,不得将直播收益据为己有,这是由公职人员的身份属性决定的基本准则。贺娇龙多年来零报酬参与直播,将所有额外收益用于公益,正是对这一原则的坚守。其二,不得干预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为特定企业或产品提供不正当背书,不得利用公权力强制要求他人购买商品。公职人员的直播应基于公共服务目的,为区域内符合标准的产品提供展示平台,而非为个别主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三,必须遵守信息发布规范,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确保直播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此外,公职人员"网红化"还需处理好个人形象与公职身份的关系。公职人员的公众影响力源于其职务身份,而非个人娱乐属性,这决定了其直播内容必须与履职相关,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商业直播或娱乐直播,不得利用公职身份博取眼球、积累个人流量。贺娇龙的所有短视频和直播都围绕农产品推广、文旅宣传、农技普及展开,始终保持着公职人员的严谨与务实,从未进行过无意义的娱乐化炒作,这种"网红"身份与公职身份的统一,值得所有基层干部借鉴。

       贺娇龙的离去是新疆助农事业和文旅推广的重大损失,但她播下的"流量为民"的种子已经生根发芽。她的实践证明,乡村振兴与自媒体的融合不是昙花一现的潮流,而是数字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公职人员参与直播带货、成为"公益网红",不是对传统履职方式的颠覆,而是基层治理模式的创新升级;法律层面的规范不是束缚创新的枷锁,而是保障这种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当前,越来越多的基层干部像贺娇龙一样,主动拥抱互联网,用短视频和直播搭建起服务群众的新桥梁。河南的"桃博士"宋丹阳、宁夏的村支书张玮、东北的返乡创业者赵秀明和王雪,他们虽身份不同,但都在用自媒体为乡村振兴赋能。这些实践告诉我们,只要坚守为民初心、严守法律边界、秉持专业精神,自媒体就能成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公职人员的"网红化"就能成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注脚。
       贺娇龙用生命践行了"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的誓言,她的策马背影成为留在人们记忆中的最美风景。她的故事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一位基层干部的责任与担当,更让我们对乡村振兴的路径、公职人员的履职方式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征程上,我们需要更多像贺娇龙一样的实干者,既敢于拥抱创新、善用数字工具,又坚守法治底线、永葆为民初心。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媒体真正成为连接城乡的纽带、赋能发展的引擎,让每一份乡村的美好都能被看见、被认可、被珍视,让乡村振兴的道路越走越宽广。

       贺娇龙虽逝,但她的精神永存。那些被她帮助过的农牧民,那些因她而了解新疆的网友,那些受她激励而投身基层的年轻人,都将带着她的初心继续前行。而她用生命探索的基层治理创新之路,也将在法治的保障下,不断走向成熟与完善,照亮更多乡村的振兴之路。(李永红 张书占 王怡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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