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鸟类保护及陆生野生动物禁猎相关规定,4月2日,南阳市宛城区林业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黄台岗镇、瓦店镇、金华镇、汉冢乡、高庙镇、茶庵街道等乡镇(街道),集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中,区林业局工作人员重点在乡镇政府公告栏、村委会宣传栏、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张贴《河南省总林长令(2026年第1号)》及《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公告》,并向过往群众解读政策内容,明确告知群众,宛城区全域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持续至2031年3月,同时对禁猎物种范围、禁用猎捕工具类型、非法猎捕贩卖的法律责任等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讲解,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强化了辖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为筑牢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线、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宛城区林业局将以此次宣传为契机,持续加大日常巡查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宛城生态安全,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曹馨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