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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抵制高额彩礼 树立婚嫁新风

2024-5-16 16:57| 查看: 2958| 评论: 0

5月14日下午,宛城区溧河乡宣传、民政、妇联联合司法所、溧河法庭等相关部门在袁老家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普法宣讲活动,利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普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共同抵制陈规陋习,遏制高额彩礼的不良风气,共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宣讲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与现场群众展开面对面交流,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作为孩子家长给女方直接打款,家长是否能作为原告要求对方返还部分彩礼?”“过去五年了,能不能追回已经支付的高额彩礼?”现场群众反响热烈,纷纷提出问题。一位大姐说道:“我的儿子今年正准备结婚,你们的普法宣传很有意义,希望以后多来村里,可以用村里的广播做个宣讲,让大家都知道。”通过对现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对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有利于营造健康向上、节俭文明的婚俗新风。

随后,溧河法庭丁庭长就彩礼的界定、什么是彩礼、彩礼的返还向大家做了介绍,并结合全国的典型案例以及在工作中经办的典型案例向大家讲解了高额彩礼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呼吁大家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抵制高额彩礼。

活动最后,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切实加深了群众对高额彩礼等不良风俗的认识,引导群众争做新时代文明嫁娶新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下一步,溧河乡将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使文明风尚根植于心,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树立文明新风,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进步贡献力量。(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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