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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强化“三项能力”建设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2024-11-17 16:31| 查看: 84| 评论: 0|来自: 人民法院报


  虞城法院法官成功调解案件后,当事人签收调解协议笔录。
  近年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加强“队伍管理能力、司法裁判能力和矛盾化解能力”建设,整体审判质效稳步提升。该院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年度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二等功、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和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加强司法裁判能力建设 以高质量审判提升群众满意度
  “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我能够明显感受到虞城法院的审判管理水平在逐步提升,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也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也在逐步提高。”在虞城法院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河南木兰律师事务所律师康联生感慨道。
  为贯彻落实好“如我在诉”理念,增强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知度,虞城法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出台《案件分配方案》,坚持以案定员、动态调整,实施团队办案模式,进一步细化案件类型,形成“案由+要素”第一道分流和“立案+速裁”人工第二道分流模式;成立刑事、民商事、速裁、道交和人民法庭等办案团队,对合同类等民商事案件和传统民事案件细化分类、繁简分流,做到繁案精审、简案重调;挑选业务能力强的17名法官重新组建刑事、民事两个法官专业会议,实行精英模式,审管办专人记录,确保法官专业会议研究案件质量。
  同时,该院以案件“阅核”制为抓手,全面加强院庭长的监管能力。审管办月中对各团队和法官下发问题提醒函,对存在的质效问题通报提醒,月底通报质效情况,评比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书记员,先进典型发言,落后表态发言,形成了“办案有对比、质效有目标”的办案氛围。
  “我们将切实履行刑事质效整改提升主体责任,带着问题一项一项落实整改,一项一项整改提升,人人身上有责任、有压力,确保整改提升到位。”这是5月6日院长代恭伟在中院党组会上的表态发言。
  今年1至3月,虞城法院刑事审判因案件质量等问题被通报。代恭伟带领党组一班人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及时召开刑事审判推进会、质效分析会,一方面提升法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念认知,就上诉率高、量刑偏重等问题4次组织召开法检两院会商会,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更加注重审判质量,更加注重释法答疑,法官们以高质量的判决结果,提高被告人服判息诉率,减少发回改判率,各项指标逐月好转。目前,刑事审判整体质效已上升至全市中游。
  加强矛盾化解能力建设 把案结事了作为最高司法追求
  “真没想到我的案件能够这么快调解结案,女方会一次性返还我16万元的彩礼款。太感谢你们了,我可以安心外出打工挣钱了。”10月8日国庆节后上班第一天,马某某专程来到虞城法院李老家人民法庭,拉住庭长程安营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利民法庭李萍同志,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本月一审结案51件,调解率55.77%,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效果较好,有力提升了辖区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给予全院通报表扬。”
  “我们庭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院党组相关调解制度的保障和对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党组(扩大)会上,利民人民法庭庭长李萍在发言中说。
  在加强矛盾化解能力建设方面,虞城法院首先是推行“首调负责制”,全流程做实服判息诉。“首调负责制”的意义在于落实“谁调解、谁负责”。虞城法院要求,法官在案件首办环节就要围绕当事人服判息诉开展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判后、执行和再审审查全过程。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跟踪能否履行“最后一公里”。
  其次是以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高效解决。对有典型意义、有代表性调解成功的个案,特别是系列案件,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要求邀请相关组织、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形成共识,参与案件调解,不断形成调解示范效应。以商丘德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虞城县珠花园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引发的纠纷为例,通过引导当事人对调解类案对比,成功调解相关案件31件。
  第三是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立案引导,鼓励、劝导当事人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矛盾。注重释法说理、判后答疑,减少民事裁判申请执行数,包括调解案件申请执行数,努力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案-件比。对于调解分期履行的案件,要求尽量约定违约条款。提升人民法庭矛盾化解能力,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把指导调解法定职责融入基层治理。如城郊人民法庭将“以孝治家”文明乡村治理经验融入社会治理,总结出的“孝、议、调、访、听”五言工作法,有效遏制了家事案件增长势头,在10月24日全市法院组织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交流活动中,城郊法庭的做法得到一致好评。1至10月,7个人民法庭结案4442件,其中调解结案1702件。
  加强队伍管理能力建设 让干警在人文关怀中凝聚合力
  “我响应院党组的号召,申请到基层锻炼,到人民法庭工作,请院党组研究批准。”这是审管办法官助理母红梅在入额前向院党组递交的申请书。院党组经研究,同意了母红梅的申请,将其调整到案件比较多的城郊法庭工作。目前,作为新入额的员额法官,母红梅已经开始办理民事案件。在母红梅的引领下,范静静、马宇飞两位新入额的员额法官也主动到站集人民法庭和条件比较艰苦的黄冢人民法庭工作。
  2023年以来,虞城法院新一届院党组不断强化队伍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倡导“以业绩论英雄、以办案论英雄、以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晋升”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审判保障、表彰奖励、提拔任用上对人民法庭落实“三个倾斜”,提请任命法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主动到人民法庭工作的3名新入额法官,院党组拟全部提请任命为副庭长,彻底扭转了不愿去法庭、法庭留不住人的局面。出台《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实行分级管理、逐级晋升。今年5月,从具有司法资格的聘用人员中择优转换了12名聘用制法官助理,让聘用人员心有归属、人留得住。
  虞城法院“三项能力”建设,为整体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增添了活力。今年1至10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3757件,审执结12850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9520件,结案8970件,整体审判执行质效位于全市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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