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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寺湾校区举行学习《义务教育法》座谈会

2024-5-31 11:43| 查看: 2980| 评论: 0

为进一步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从而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5月30日上午,淅川县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寺湾校区举行学习《义务教育法》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寺湾校区校长尚红奎指出,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们全体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依法从教,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要想成为“四有”的好教师就要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法律知识、法律行为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尚校长强调,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这也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们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用心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教师,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参加座谈会的教师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并就自己在教学中的不良行为进行了查摆和分析,纷纷表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潜力、业务水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常建平 朱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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